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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推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三三制” 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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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15:54:28

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提早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指导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先试先行,强力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切实从源头上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一是监督指导企业用好“三类人”,确保尽责履职到位。企业在原有食品安全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设食品安全总监岗位,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监督指导企业做好“三件事”,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三是监督指导企业记好“三本账”,确保安全追溯到位。企业定期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截至10月底,我市10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配备了10名食品安全总监和19名食品安全员已全部到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指导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细化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把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督导检查,用最严格的监管,守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助力我市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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