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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什么情况下可不预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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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11:22:50

近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热点专题可以发现,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该项政策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

确认操作步骤是什么?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

2、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什么情况下可不预扣个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月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

也就是说,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不过,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由于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就在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而在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

总的来说,纳税人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于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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