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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执行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医保支付有何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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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1 11:22:18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0版医保目录,根据国家医保局的通知,新版医保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届时2019版医保目录也将同步失效。那么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医保支付上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多省发文执行2020版国家医保目录

1、四川:自2021年3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3月1日之前,2018年国家谈判准入的17个药品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2、海南:从2021年3月1日起,统一执行《2020 年国家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2018年谈判准入的列在《2020年国家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按新政策由基金支付。

3、湖南:《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消化期内药品部分”现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30种,其中西药139种,中成药91种。

4、广东:《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2018年国家谈判准入的17个药品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5、浙江: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2021 年 3 月 1 日前,2018 年国家谈判准入的 17 个药品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673个药品医保限制支付

在2020版医保目录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有673个药品在医保支付上被加以限制。其中,176个谈判药品有支付限制(西药149个,中成药27个);40个中药注射剂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72个中成药限制患者和适应症使用;39个药品限制新生儿和儿童使用(中成药7个,西药32个);30个西药限二线用药;316个西药限制患者和适应症使用。另外,下列中药饮片,也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阿胶、白糖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蜂胶、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总的来说,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而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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