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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顶格500万元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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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10:01:15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于4月15日正式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处罚金额从原顶格2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或处涉案粮食货值金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执法督查局局长 钟海涛:下步,我们将组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政策性粮食管得住、管得好,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强化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在加大案件追查的同时,要严格追责问责。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据条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禁止从事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并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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