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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4件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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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19:15:24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李江宁)19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4件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中包括,个体商户赵某为降低成本、获得更高利润,在加工包子的面粉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含有铝钾的泡打粉发酵面粉后制作水煎包进行销售,赵某使用含铝钾的泡打粉制作水煎包共20天,平均每天出售300个,销售额共计3000元,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个体商户陈某春、隗某娟在无任何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从网络购进“中医世家”等减肥药品胶囊及药品包装材料自行包装成瓶后,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长期销售,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上百名消费者,共寄出快递包裹4230件。2018年10月,青海公安机关在其住所内查获大量疑似假药“中医世家·专注中药减肥”的药品胶囊及包装材料,经鉴定,涉案药品为非药品冒充药品或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三为尹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7年,尹某在家中私自生产“高温提炼三仙丹”进行销售,并多次在“快手”APP上发布“高温提炼三仙丹”宣传图片并销售,销售金额共2900元。

第四件典型案例为马某辉、李某义、马某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9年,青海门源县青石嘴镇李某义伙同马某辉、马某博父子二人在青石嘴镇附近村庄,低价收购死因不明的牛羊运到承租的彩钢房进行简易加工冷冻。同年11月26日,马某辉、李某义、马某博将收购并加工冷冻的牛胴体1991斤、牛肉380斤、羊肚92斤、羊心23斤通过物流运回河北家中,以每斤15元的价格向大厂县大厂镇东环路“小味鲜鱼馆”出售,得款4340元。

据介绍,2019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健康青海”战略,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共立案50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6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8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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