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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离婚后还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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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15:21:57

在农村随着未成年子女长大结婚,人口就会发生变动,这会使得宅基地分配问题在很多农村家庭进行分配时产生一些经济纠纷。尤其是近年来有关出嫁女宅基地的权益问题,备受大家的关注。有的地区随着宅基地确权开始,在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很多妇女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一些女性在出嫁前跟随父母住在家里,出嫁后住在夫家,结婚后一旦离婚,落户的地方都没有。那么农村出嫁女离婚后还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吗?如何申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解读疑惑,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农村出嫁女离婚后还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否申请到新的宅基地,也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在本村村集体内,且已经分户的,离婚时确实无房,就可以向本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宅基的个别成员是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且已经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府优惠政策的,是不能再申请的。如未享受过以上优惠政策,可以由申请人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该成员是否享受过上述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具结保证。

2、离婚前,如果夫妻之一名下已有住房或曾经已经申请批准过宅基地的,离婚后二年内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3、离婚后如何还是农村户口,但是带着孩子已经不打算另嫁的妇女,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4、离婚的女性在婚后,户口还留在娘家的,与父母还是一个户口,就是跟父母共享一块宅基地,是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又或者离婚后再嫁,落户到男方,也是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当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如果因婚嫁离开原农村集体,取得了新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需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和审批?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要提交到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该村庄的相关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有关意见等。

4、审查通过后,要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乡镇政府。其中涉及到占用农用地的,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包括了农户的书面申请、村组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受理审核(需到场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后再到现场丈量确认、县级政府进行备案、竣工后到场验收及申请不动产登记等流程。



综上就是关于外嫁女申请宅基地的政策解读,一般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主体是家庭户口, 女方在婚后一般都是到男方家庭落户和居住,所以离婚后的户口和居住问题比较麻烦。但是如果离婚方户口本身就是本村的集体户口成员,且离婚后户口分出,仍在本村集体户口内,名下也没有宅基地的出嫁女,是可以申请本村宅基地的。如果有不允许申请宅基地或不允许落户的情况,妇女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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