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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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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13:22:1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化肥使用指导,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部署,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内容包括:

(一)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二)田间试验项目;

(三)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四)化肥减量增效 + 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二、申报主体

本《指南》的申报主体为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省级单位,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负责汇总本级及所辖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12:8001/nytzj-web/minstone/login,网上申报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各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填写《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2020年12月9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或省级单位出具);

2.《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3);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 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附件:1.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3-1.项目申报书

3-2.广东省农业调查和普查项目申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27日

(种植业管理处黄建凤,联系电话:020-37288841,耕地肥料总站汤建东,联系电话:020-37288083)

附件1:

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力促全省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开展取土化验、肥效试验,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按照“精、调、改、替”的技术路径,大力开展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新肥料新技术示范;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做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42号)的要求,组织涉农机构、企业和个人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入库项目需确保一经批复即可实施。

二、扶持项目

(一)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1.资金用途。

根据化验室检测工作实际需要,可购置(或维修)化验室内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化验耗材(药品、试剂等),支付与土壤样品检测有关的费用。

2.绩效目标。

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采集并集中送达的土壤样品进行统一检测。检测项次为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pH等六项次,并抽取10%的样品检测中微量元素。项目承担主体在收到土壤样品后的4个月内完成1000个以上土壤样品常规6项检测、6个月内完成中微量元素检测,检测精度、要求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3.申报对象与条件。

土壤样品检测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实施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①配备化验技术和经验的专职化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土壤农业化学(植物营养、资源环境)专业或农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②化验室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土壤样品相关检测参数需求,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项目承担主体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1000个,每个土壤样品补助检测费约500元。

(二)田间试验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试验材料,开展试验设计、田间作业、技术培训、样品检测、数据分析整理和报告撰写等。

2.绩效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在省内31个县(市、区)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包括水稻肥料利用率试验、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试验、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等4项试验。申报单位需在2021年12月底提交田间试验报告。田间试验必须符合业内规范、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3.申报对象与条件。

田间试验由省级教学或科研单位申报。申报试验的县份数不得少于2个,试验总数不少于36个,每个县份的试验内容必须涵盖上述4项试验,而且肥料利用率试验不少于试验总数的20%,试验要求参照《2020年主要农作物田间肥效试验方案》。申报单位需要具备如下条件:①技术人员必须熟悉田间试验工作标准、要求和流程,能妥善解决试验中相关问题;②承担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田间试验和技术推广工作。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试验补助不超过2万元。

5.申报材料及要求。

①请使用广东省农业调查和普查项目项目申报书

(三)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需要的肥料等物化投入按照市场价格的25-30%予以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配方肥、控(缓)释肥料等新型肥料推广、水稻机械侧深施肥及统配、统施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包括技术信息化指导服务)以及协助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开展田间试验示范等给予适当补助。

2.绩效目标。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在粮食作物上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有机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和增施有机肥,形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充分发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集成展示作用,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应用。每个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使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集中连片建设1个万亩示范片(其中水稻机械侧深施肥500亩以上),同时配合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工作。

3.申报对象与条件。

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由县级(市、区)的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条件如下:①粮食播种面积大,用肥量大的粮食主产区,有1个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超过1万亩的示范区域;②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具备较好的基础,具备与规模大、信誉好的供肥企业合作的经验;③项目承担主体近年来较好地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任务,上报数据和工作总结及时准确。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县补助120万元。

(四)化肥减量增效+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在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对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设置回收箱、收购肥料包装废弃物、宣传培训等进行补助。

2.绩效目标。

在粮食作物上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应用缓释肥料、有机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和增施有机肥,建设1个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其中水稻机械侧深施肥500亩以上),形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配合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工作,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机构、肥料销售点和个人回收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有机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等)包装废弃物(含瓶、罐、桶、袋等)。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使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试点镇(乡)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回收率(包括农民回收自用)达到80%以上。

3.申报对象与条件。

由县级(市、区)的农业农村局申报。在具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申报条件的同时,项目承担主体还需具备具有较为丰富的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经验等条件。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县补助170万元(其中化肥减量增效120万元,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50万元)。

相关附件:

附件2:《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 -1: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广东省农业调查和普查项目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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