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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两进两回”带动乡村闲置资源“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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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12:25:02

近年来,江山市牢牢把握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契机,乘势而上,出台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相关办法,大力引导返乡创业人才为代表的“两回人员”返乡创业创新,着力破解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率不高、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缓慢、青年人才回乡投资居住场所难保障等问题,实现“回归安居、产业振兴”。

江山市深化“两进两回”是为破解要素制约、加速资源流向农村、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

江山市成立市“两回人员”分类审定委员会,根据技术、资金、年限等标准对“两回人员”按三类进行分类认定,规范分类程序。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村经济合作社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和“两回人员”返乡下乡提供指导和帮助。通过保障“两回人员”产业空间和居住场所,积极引入人才资源投身乡村振兴。保障产业空间,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两回人员”与村集体合作建房用于发展产业的,合作年限最高可延长至40年。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乡村振兴产业,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居住场所,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和“一户一宅”的基础上,“两回人员”通过继承方式占有与使用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可申请继承农房原址拆建或在本行政村存量建设用地范围内异地新建。“两回人员”无继承农房的,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可申请与符合宅基地建房审批条件的农户合作建房用于居住,合作年限最高可延长至40年。在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落实“两进两回”行动中,坚决维护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从严把关、稳慎推进,坚决杜绝一窝蜂下乡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所的现象。

作者: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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